1.考生著校服(各班統一)。
2.簽到時間:
4月30日(星期六) | 中午12:30前於本校考生服務區完成簽到。 |
5月1日(星期日) | 上午8:00前於本校考生服務區完成上午場簽到; 下午13:00前於本校考生服務區完成下午場簽到。 |
3.考試當日應備妥口罩、准考證及應考文具,提早前往東海國中並量測體溫,以免
影響應試權益。
4.分區學校(東海國中)分別於4月30日(星期六)上午8時起和5月1日(星期日)上午7時起,開放考生提早進入分區量測體溫。考生進入分區學校須戴口罩、出示准考證、手部消毒、量測體溫。
5.考試當日考生進入考區及試場時應佩戴口罩,如經勸導或處置仍不佩戴口罩,
禁止進入考區及試場。各節考試期間,除配合查驗身分外,考生於試場內應全程
佩戴口罩,考生拒絕佩戴且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處理。
5.准考證正本為考生每節應試必要文件,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。
6.考試當天務必備妥准考證正本和應試文具,從寬評估路程所需時間,儘早出門。
7.文具
(1)作答用文具─黑色2B軟心鉛筆、橡皮擦、黑色墨水的筆(建議使用筆尖粗
約0.5mm~0.7mm之原子筆)、修正液或修正帶 。
(2)其他應試文具─如:圓規、直尺、三角板、量角器、無文字符號之文具盒(袋)
及透明墊板。
8.考試節間休息以在原試場原座位為原則。
9.提供用餐隔板
1)未外出用餐之考生一律在原試場原座位使用隔板用餐。
2)集報考生不可至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休息區用餐。
3)用餐時避免交談,座位安排應符合社交距離。用餐後,考生應立即佩戴口罩。
4)若考生於試場內用餐,應領取用餐隔板(每日1人1片,一次性使用),用餐期間
避免交談、併桌,用餐後交至回收處。用餐後,考生應立即佩戴口罩。
10.若外出用餐,用餐完畢返回考(分)區時,須出示准考證、戴口罩,至量溫檢測站
量溫並進行手部清潔消毒。
